黑教高处函〔2012〕36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8号)文件安排,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2年11月9-10日举办“高校教学秘书的职业能力发展高级研修班”。我厅决定组织高校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在职教学秘书,每所高校2人以上。
二、培训内容和主讲人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着眼教学秘书的职业能力发展,系统探讨高校教学秘书和教务工作人员的职业规划、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基本技能等内容。
(二)主讲教师介绍
张树永,山东大学教授;罗云,兰州大学教授。张树永教授和罗云教授都曾从事教务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教务工作实践经验。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2年11月9-10日;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2年11月11日至2013年1月11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会议。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其中教育厅资助300元/人,学校承担3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提交一份作业,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及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石笑朋,0451-53642446
3.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初亭峰,0451-88067492,手机:13684510119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