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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级研修班网络培训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0/31 7:59:55 

                                              黑教高处函〔2012〕35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8号)文件安排,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2年11月16-17日举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级研修班”。我厅决定组织高校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高等学校承担创业教育及就业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及课程教师,每所学校2人以上。

  二、主要内容和主讲人

  (一)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在介绍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理论体系建设、教学基本要求等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方式方法及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与创新。

  (二)主讲教师介绍

  1.董青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2.黄兆信,温州大学教授

  3.郑友取、李俊,浙江科技学院教授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2年11月16-17日;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2年11月18日至2013年1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学习。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其中教育厅资助300元/人,学校承担3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各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一份作业。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及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哲学,石笑朋,0451-53642446

  3.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初亭峰,0451-88067492,手机:13684510119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2年10月24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451—82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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