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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与学的理解及运用——高校教学策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0/9 8:34:39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8号)文件安排,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日举办“教与学的理解及运用——高校教学策略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学科在职教师,每校2人以上。各高校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青年骨干教师参加。

  二、培训内容和主讲人

  (一)培训内容

  从了解学生如何学习的学习论、教与学关系的教学论出发,系统介绍教与学的基本理论,讲授基于学生学习为主的教学法与教学策略,介绍教学评价设计与学生学习结果评价设计。

  (二)主讲教师介绍

  1.李芒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学行为研究所所长。

  2.孙建荣教授,香港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管理博士,国际著名教育评估专家。

  3.别敦荣教授,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2年10月19日至20日,培训当天可以直接到教室报到;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2年10月21日至2012年12月21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学习。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其中教育厅资助300元/人,学校承担3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一份作业。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和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联系人:初亭峰,电话:0451-88067492,手机:13684510119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黑龙江省分中心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451—82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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