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中心新闻 > 正文
 
教育部关于授予张丽莉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编辑:初亭峰 发布时间:2012/8/23 17:18:34 

  教师[2012]2号

  2012年5月8日晚,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正当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一群学生准备过马路时,一辆客车突然失控冲了过来,与前方停在路边的另一辆客车追尾相撞,被撞客车猛力冲向正要过马路的学生。危险瞬间,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女教师张丽莉,奋不顾身去救学生,自己被卷入车轮下,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

  张丽莉同志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无私奉献,钻研业务,勤奋向上,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高度评价,多次被评为青年骨干教师、教师新秀、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她生死关头舍己救人,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诠释了高尚师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彰显张丽莉同志的先进模范事迹,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我部决定授予张丽莉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张丽莉同志为榜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451—82113255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头道街9号  邮编:1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