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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大学卓越教学系列
——大学教学法高级研修班网络培训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3/4/1 15: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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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教高处函〔2013〕3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4号),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3年4月19-20日举办“大学卓越教学系列—大学教学法高级研修班”。我厅决定组织高校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高等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每所学校2人以上。

  二、主要内容和主讲人

  (一)主要内容

  大学教学法专题培训作为大学卓越教学系列之一,是高校教

  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必备知识和教学技能,主要关注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培训旨在提供大学教师需要的实用教学策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解学生,掌握促进学生学习的基本技巧;把握大学课堂教学动机,提高讲课效率;全面认识考试与评价,了解其基本原则和要求;大班教学的问题与对策等。

  (二)主讲教师介绍

  唐安国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原所长,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

  韩映雄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3年4月19-20日;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3年4月21日至2013年6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学习。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各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一份作业。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及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哲学,石笑朋,0451-53642446。

  3.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初亭峰,0451-88067492;屈新珂,0451—88067680。

  附件:《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专题:大学教学法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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