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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教高处函〔2013〕5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4号),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3年5月17-18日举办“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培育与创新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我厅决定组织高校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高等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每所学校2人以上。
二、主要内容和主讲人
(一)主要内容
系统分析创造性人才的构成心理因素和环境因素;讲解创造
性思维及其培养、创造原理与原则、创新技法与方法,深入研究创新型人才的构成要素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制度设计和支撑体系;指导高校教师准确把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模式、方式方法,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善于提问、理论联系实际等能力,培育大学生创造性思维,促使大学生尽快掌握创新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二)主讲教师介绍
张慕葏清华大学教授
冯林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庞维国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3年5月17-18日;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3年5月19日至2013年7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学习。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各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一份作业。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及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哲学,石笑朋,0451-53642446。
3.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初亭峰,0451-88067492;屈新珂,0451—88067680。
附件:《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专题: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培育与创新人才培养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