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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培育与创新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网络培训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3/4/1 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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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教高处函〔2013〕5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4号),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将于2013年5月17-18日举办“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培育与创新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我厅决定组织高校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高等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各高校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会,每所学校2人以上。

  二、主要内容和主讲人

  (一)主要内容

  系统分析创造性人才的构成心理因素和环境因素;讲解创造

  性思维及其培养、创造原理与原则、创新技法与方法,深入研究创新型人才的构成要素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制度设计和支撑体系;指导高校教师准确把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模式、方式方法,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善于提问、理论联系实际等能力,培育大学生创造性思维,促使大学生尽快掌握创新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二)主讲教师介绍

  张慕葏清华大学教授

  冯林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庞维国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2013年5月17-18日;网上培训(扩展学习部分,可自主选择)时间2013年5月19日至2013年7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有住宿要求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参会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参加学习。

  五、会务要求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会务费600元/人。

  2.需要住宿请直接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宾楼,电话:0451—88067488。

  3.原则上鼓励哈市以外各高校组织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每人需要按照主讲教师要求提交一份作业。

  3.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上课地点及联系人

  1.上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家炳楼712和714教室。

  2.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哲学,石笑朋,0451-53642446。

  3.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初亭峰,0451-88067492;屈新珂,0451—88067680。

  附件:《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专题: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培育与创新人才培养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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