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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评优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1/27 10:18:18 

[ 附件下载地址: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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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

                                                  高师师培字〔2014〕21号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时总结我省师资培训工作经验,树立和表彰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2.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负责师资培训工作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专职人员配备到位;
  2.师资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有规范完善的长效机制;
  3.有专项师资培训经费,各项保障措施完备;
  4.各项师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质量,组织到位,成效显著;
  5.积极参与省高师中心组织的各项工作,培训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规范,能够及时、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与全省各高校之间联系和沟通紧密,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协调能力;
  3.业务能力强,工作具有开创性,在本部门的工作中个人成绩突出。
  四、推荐方式和评选程序
  1.由高校直接推荐参评,每校可推荐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一名。
  2.各高校在校内进行初评,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领导进行复评,最终评选结果将在高师中心网站上公示,在年度工作总结
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3.请将附件材料于2014年12月4日(周四)下班前发送到394222096@qq.com邮箱里,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制材料上报省高师培训中心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719室。
  五、奖励办法
  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在全省各高校系统内通报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推荐;
  3.先进个人原则上推选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主管领导或工作人员。
  七、联系人
  联系人:初亭峰,电话:0451-88060261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4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451—82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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