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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的通知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14/3/13 9:37:29 

[ 附件下载地址:附件1:2014-2015年度接受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及导师目录.xls ]
[ 附件下载地址:
附件2:2014年省内访学项目名额分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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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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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
                             黑教高处函〔2014〕7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本科高校教学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会议及《关于大力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黑教高〔2011〕96号)精神,依托省内高校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是“黑龙江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培训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省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重要机遇,有关高校要在研究制订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做好省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
  二、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条件如下:
  1.选派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名额
  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计划资助200名。
  接收学校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具体专业和研究方向请查阅:2014-2015年度接受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及导师目录(附件1),2014年省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面向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资助方式
  本项目访问学者培养所需经费按照“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即省教育厅资助一点,接受学校减免一点,选派学校支持一点,访问学者承担一点。对入选本项目的省内访问学者省教育厅每人资助5000元,接受学校资助3000元。教育厅资助部分的培养费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拨付,由接受学校掌握,专款专用。省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由选派学校和访问学者本人分担。
  五、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高校要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人员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请在4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3《推荐表》(一式三份)和附件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送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3.教育厅审核确定资助人选名单,并在网页上公布。
  4.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申请者所学志愿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接受学校,并协助做好访学人员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学习时间为2014年9月—2015年7月。
  6.部分学校导师联系方式不全,请咨询接收学校该项目负责人。
  六、培养方式和考核办法
  培养方式:省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和推荐学科的培养计划,与导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教学科研为主,研修期限为一年。
  省内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须认真总结研修成果,如实填写《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结业考核表》;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对省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要认真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结业前,选派学校应对省内访问学者研修情况进行考核。省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后一年内,学校要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以及接受学校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并将书面材料报送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七、项目组织与评估管理
  省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人事关系在原单位,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教育厅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对本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检查。
  对访问学者本人不认真履行研修计划的,达不到本项目预期目标者,不授予《高等学校访问学者结业证书》,进行全省通报并建议学校在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李丹  屈新珂
  电话:0451-88060262
  电子邮箱:hljgspx@126.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行知楼719室
  邮编:150025
  附件:1.2014-2015年度接受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及导师目录
          2.2014年省内访学项目名额分配表
          3.2014年黑龙江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2014年黑龙江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4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451—82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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