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教职成处函〔2016〕41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中等职业院校,省级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召开全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邀请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诊改理念、文件解读、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讲座。
二、培训对象
1.高等职业院校校长或主管校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校限2人。
2.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或主管校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校限2人。
3.省级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委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6年12月9日全天报到(哈市学校不需要报到),12月10日8:30-17:00培训。
2.会议报到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培训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后身)。
3.培训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四楼大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餐饮费用、住宿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并统一安排,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哈市学校不安排住宿。
五、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登陆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hljgszx.com)→点击会议报名入口→选择会议名称——《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业务培训会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00)。
2.各有关学校和省级专委会委员均须参会,如特殊原因不能参训,请来函告知省教育厅职成处。
3.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领取会议材料。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
高职联系人:石笑朋,0451-53623292
中职联系人:潘忠立,0451-53605292
省级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孙百鸣,15945167660
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李丹,0451-88060262
黑龙江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6 年1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