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师培字[2017]17号
各相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借鉴国外声乐、钢琴教师教学经验,有效提高我省声乐、钢琴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与黑河学院联合举办莫斯科国立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中国音乐人才研修基地第一期声乐、钢琴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8月15日—30日
二、培训地点
黑河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实践排演厅、录播教室;黑河市友谊宫(汇报演出地点)
三、培训班人员构成
1.莫斯科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声乐、钢琴教授各1人;
2.省内相关院校声乐、钢琴教师各1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活动内容
1.参训人员教学实践展示;
2.中俄声乐、钢琴教学实践研讨会;
3.一对一的授课(柴院教师对国内教师讲授);
4.中俄声乐、钢琴教学实践座谈会;
5.黑河市新生乡集体采风1天;
6.师生汇报音乐会。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用由省高师培训中心承担,交通费由参训学员自理。
六、报名办法
登陆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hljgszx.com)→点击会议报名入口→选择会议名称—《莫斯科国立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中国音乐人才研修基地第一期声乐、钢琴研修班》→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报名截至日期7月15日。
七、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8月15日到黑河学院音乐学院报到。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应遵守时间,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培训期间进行出勤考核;无故缺勤2次以上者,无培训成绩,不发培训证书。
八、联系方式
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徐彦婷0451-88060262
黑河学院联系人:刘洋0456-6842243,王佳0456-6841273
附件:名额分配表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7月12日
附件: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声乐名额 |
钢琴名额 |
|
1 |
黑河学院 |
3 |
3 |
|
2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 |
1 |
|
3 |
哈尔滨音乐学院 |
|
1 |
|
4 |
哈尔滨学院 |
1 |
|
|
5 |
齐齐哈尔大学 |
1 |
|
|
6 |
佳木斯大学 |
|
1 |
|
7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
1 |
|
8 |
大庆师范学院 |
|
1 |
|
9 |
绥化学院 |
1 |
|
|
10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
|
1 |
|
11 |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
1 |
|
|
12 |
鹤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
1 |
|
|
13 |
黑龙江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