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师培字〔 2018 〕 19号
各相关本科院校及参训学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3号)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8〕507号)要求,就2018年黑龙江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返岗教研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返岗教研作为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前一个阶段的研修成果,督促返岗学员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消化前一个阶段所学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知识技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有效的实践、反思与总结,使参训学员实现内在升华,实现和促进参培新入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
二、实施对象
2018年参加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学员。
三、时间安排
返岗教研时间为6个月,从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
四、返岗教研相关要求
(一)参训学员所在高校应为每位学员配备一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采取“传帮带”教师成长模式,对其在教育教学方面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
(二)学员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参与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辅导答疑、批阅作业及实践教学指导等活动。
(三)学员在研修期间,应完成听课20次。完成1门网络课程的研修学习任务。
(四)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设计,学时不少于20学时。
(五)学员应在研修期间,撰写返岗教研日志、听课笔记、工作简报。
(六)学员在研修期满,撰写1篇返岗教研总结。
五、组织管理
成立由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领导、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相关人员、项目首席专家组成的返岗教研工作检查组,通过到校调研、听课评课、观摩调研等方式对各学校的返岗教研工作实施后续跟踪检查。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考核、电话访谈等形式,对照具体实施方案了解返岗教研开展情况。
各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学科特点,制定本校返岗研修实施方案,量化考核要求,对学员返岗教研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切实提高返岗教研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附件:
1、2018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黑龙江省培训班返岗教研听课记录2018110510260583105.doc
2、2018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黑龙江省培训班返岗教研教学设计2018110510270243786.doc
3、2018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黑龙江省培训班返岗教研导师评语2018110510274484719.doc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