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师培字[2021]9号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师管理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及时总结推广我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经验,树立和表彰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典型,经省教育厅批准,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2.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负责师资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专职人员配备到位;
2.师资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完善的长效机制;
3.有专项师资培训经费,各项保障措施完备;
4.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5.积极参与省教育厅和省高师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师资培训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爱岗敬业;
2.业务熟练,沟通和协调能力强,工作具有开创性;
3.工作业绩突出。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1.由各高校直接推荐参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评的高校,须注明优先参评项目。
2.在省教育厅高教处和职成处指导下,省高师培训中心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公示,在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五、其他事宜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积极组织推荐和参评,认真总结工作。
2.上交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版:2021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ljgspxzx@163.com。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顺丰邮寄至省高师培训中心。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1025室。
联系人:徐彦婷0451-88060262,15004602512
附件:1、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