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师培字[2023]14号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树立和表彰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师资培训工作先进经验,经省教育厅批准,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2.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负责师资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专职人员配备到位;
2.师资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完善的长效机制;
3.有专项师资培训经费,各项保障措施完备;
4.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5.积极参与省教育厅和省高师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师资培训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爱岗敬业;
2.业务熟练,沟通和协调能力强,工作具有开创性;
3.工作业绩突出。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1.由各高校直接推荐参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评的高校,须注明优先参评项目。
2.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省高师培训中心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公示,在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五、其他事宜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积极组织推荐和参评,认真总结工作。
2.上交材料要求:请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申报材料于10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hljgspxzx@163.com。
3.联系人:董晓航0451-82113255,13904631980
附件:1.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下载.doc ]
2.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下载.doc ]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3年10月10日